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YF]******002[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养护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项目评分分值出现前后不一致,需要调整,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正:
(1)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采购包(1、2、3)的技术商务评分表:
原商务评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评审细则:“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园艺、植物、林学)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备园林(或园艺、植物、林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置人员中,具备园林(或园艺、植物、林学)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园林(或园艺、植物、林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6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置人员中,具备园林绿化工(或花卉工或植保工)职业技能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2024年9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中该评审细则原总分分值为15分计算错误,现更正为17分。
(2)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采购包(1、2、3)的技术商务评分表:
原商务评审-专业作业设备-评审细则:“1、投标人在配备专业车辆(货车或自卸车、洒水车、作业工具车、挖机、高空作业车、夹木机)至少各1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上述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在配备绿化专业设备(高枝油锯、油锯、草坪修剪机、绿篱修剪机、高压喷雾器(打药机))至少各1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上述设备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 投标人在配备专业车辆(货车或自卸车、洒水车、作业工具车、挖机、高空作业车、夹木机)至少各1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上述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挖机、夹木机无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配备绿化专业设备(高枝油锯、油锯、草坪修剪机、绿篱修剪机、高压喷雾器(打药机))至少各1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上述设备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采购包(1、2、3)的技术商务评分表:
原商务评审-服务能力-评审细则:为保障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及效率,投标人在中标后可在项目所在地开设本地化服务机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的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为保障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及效率,投标人在中标后可在项目所在地开设本地化服务机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的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投标人登陆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6楼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39号中洋 花苑3号楼第五层502房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浪
电话:0898-******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
相关附件: 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养护管理([HNYF]******002[GK]******003)-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