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辛店集镇段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下辛店集镇段电力设施迁改
工程EPC(HBYM-202506QG-******1)招标公告”的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发生改变,本项目延期开标。先将文件改动事项作以下说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更改以下四处:
(一)1.3.2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7月25日更改为2025年08月0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10-25 23:55:59更改为2025-11-02 23:59:59
(二)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工程费最高限价:为 397.4 万元(建安费382万元.设计费15.4万元);备注:建安工程费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经审计的结算价(招标控制价)下浮不低于8%(即下浮率为 8%)。(投标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更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工程费最高限价:为 397.4 万元(建安费382万元.设计费15.4万元);备注:①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15.4 万元,该部分为总价包干,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身优势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金额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投标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②建安工程费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经审计的结算价(招标控制价)下浮不低于8%(即下浮率为 8%)。(投标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三)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结算时以经审计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为成交价。注:因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和五、价格清单 ”为固定格式。 现对本项目关于投标报价作如下补充说明:①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函的大写栏中注明“投标报价费率为**.**%”, 小写栏中注明“**.**元”。小写栏中“**.**元”,视同“投标报价费率为**.**%”。②“五、价格清单”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更改为因本项目要求工程建安费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因此,关于投标报价说明补充内容如下:①本项目投标函的大写栏中注明“工程建安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小写栏中“*.**元”。小写栏中“*.**元”,视同“工程建安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为*.**%”。(保留两位小数);②同时投标人工程建安费下浮费率及设计费也要在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中的“2.8 投标报价汇总表”对应注明,格式不作具体要求。
(四)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07-10 09:30:00更改为2025-07-18 09:00:00
因文件变更原开标时间:2025-07-10 09:30:00更改为2025-07-18 09:00:00
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次修改为主。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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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