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污水管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201G******1001
本招标项目已由 ******改革局 以北发改〔2025〕2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单位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污水管线建设项目
2.2 计划工期:2025年08月02日--2025年09月30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质量标准: 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 建设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
2.5 招标范围:完成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建设规模:新建DN400污水主管线1896米,DN300污水支管线337米,dn200污水厂压力出水管线3445米,地埋式一体化压力出水泵站1座。
2.7招标控制价:******.61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3 项目经理: 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以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7 信誉要求
(******法院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 用信息报告; (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截图时 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 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内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 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11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开标。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其他
9.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9.5根据黑建造价【2018】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 投标保证金
①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②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9.8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9其他
根据黑建造价【2018】2 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进行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异 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建设局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455-******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176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
电 话: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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